2021年電子廢棄物拆解行業市場競爭格局分析及投資戰略規劃可行性研究預測
?
(1)電子廢棄物拆解業務市場監管現狀:
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業務的監管采用分類監管體制。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名錄》的第一批目錄產品以及第二批目錄產品,具體的監管體制如下:
第一批目錄產品是電視機、洗衣機、冰箱、空調、電腦(即四機一腦)。目前“四機一腦”產品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政策進行監管。條例的核心制度是“處理基金制度”和“資格許可制度”。“處理基金制度”是指國家對列入目錄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征收處理基金,同時國家對滿足條件的正規拆解處理企業的規范拆解量按臺數和補貼標準發放基金補貼。“資格許可制度”是指國家對目錄產品的拆解企業進行資格審定,滿足相應的軟硬件條件的企業給予資格許可,并可享受處理基金補貼資格。正規的電子廢棄物拆解企業基本上只是處理“四機一腦”產品,這部分電子廢棄物的管理體系非常嚴格。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基金補貼的日常經營管理要點包括:需要全流程安裝高清攝像頭保障每個工位流程和動作規范,并保存三年備查;設立數據信息報送系統,回收、拆解和產物銷售數據全部實時上報至該系統,并和生態環境部進行對接;建立自查與審核制度,處理企業要對照國家相關作業指南和審核指南進行自查,對不滿足相關要求的處理量進行扣減,市、省級及國家生態環境部門對企業自查進行審核,不滿足要求的要進一步扣減;需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設施和環境管理體系,保障拆解和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
第二批目錄產品是指2015年新增的9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簡稱“新九類產品”),分別是監視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吸油煙機、固定電話、手機。目前這九類產品由于一直未出臺相關管理細則(基金征收補貼標準、拆解企業軟硬件條件、拆解技術規范和審核規范),因此實際上一直未按照處理條例進行監管。大部分正規拆解廠也未進行第二批目錄產品的拆解處理活動。生態環境部已發布新九類產品處理的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指南征求意見稿,新九類產品有望按照“四機一腦”的模式進行監管。
不在處理目錄之內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及其零部件目前監管體系僅要求自主報告,未進行強化監管。部分列入危險廢物名錄的零部件如廢電路板則按照危險廢物管理體系進行監管。
②廢五金拆解: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公司主要是拆解進口的廢電線電纜這一類廢五金,進口廢五金是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廢五金需要滿足相關的軟硬件條件。該類廢物自2019年1月1日開始,不再允許進口。國內采購的廢五金包含壓縮機、電動機和電線,主要來自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國內廢五金按照普通再生資源進行管理,沒有特殊的監管政策。
(2)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業務發展現狀:我國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行業,在國家政策不斷完善以及行業內領先企業的推動下,已經逐漸由以個體商販的流動回收與無序處置為主的不規范回收處置模式向由具備資質的企業處理者為主的定點回收處置模式過渡。隨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的實施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的發布,尤其是后者的頒布與實施,獲得處置資質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成為回收處置的主體,根本性推動了以“四機一腦”為主體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由分散無序向規模化、技術型處理企業集中,廢棄“四機一腦”的定點處置率達到60%,促進了回收材料的高效循環利用。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調研結果顯示,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已經由以拆解為主,向深加工方向發展。我國電子廢棄物回收模式發展歷程如下:
2009年以前 | 以個體回收為主的回收模式 |
2009-2011年 | 以零售商和制造商為主的回收模式 |
2012以來 | 以處理者為主的回收模式 |
自2012年5月國家四部委聯合印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34號)以及其他配套措施以來,根據對獲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的企業統計情況來看,“四機一腦”的回收和處理規模迅速擴大,拆解處理量從2012年的900萬臺增加到2020年的8,498.1萬臺,拆解重量從15.6萬噸增加到233.99萬噸。(數據來源: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2019年中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及綜合利用行業白皮書》,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產業研究報告》)現階段,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行業呈現如下特點:
A、行業集中度高:自2015年8月公布第五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企業名單之后,未再有新進入補貼名單的企業。受到管理水平、資金實力等差異的影響,行業內現有企業之間經營差異較大。因此,近年來部分實力雄厚的企業集團一方面通過資金優勢擴大電子廢棄物回收及拆解規模,另一方面在不再發放基金補貼資格的情況下,通過并購不斷做大規模。
現階段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行業已經形成了以中再資環、格林循環、啟迪環境以及格力電器、TCL等為首的企業集團,上述企業集團的拆解規模占比已經超過50%,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行業集中度較高。
B、環境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日益趨嚴:2019年6月,生態環境部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環境保護部公告2015年第33號)同時廢止。2019年版的《審核工作指南中首次建立了省級和部級兩級、多檔的扣減規則。對違規情形嚴重的處理企業,不僅扣減當季企業申報的所有數量,并對企業接下來一個季度申報數量不再確認,全部扣減。2019年版的《審核工作指南》推動處理企業不斷提升管理水平,規范處理率逐步提高。
隨著世界各國全面進入信息化,網絡與信息安全已經成為普遍關注的問題。電子產品作為信息介質的載體,其信息是否銷毀直接牽涉到信息安全威脅,牽涉到隱私泄露甚至財產損失。公司正在進行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將信息安全管理上升到公司管理核心價值。
(3)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發展前景:
A、電器電子產品報廢量將保持增長:電器電子產品報廢量將依然保持增長,一方面由于消費水平的提高,在“懶經濟”和“宅經濟”的帶動下,各類家用產品電器化、智能化趨勢愈發明顯,以掃地機器人、空氣凈化器、面包機、咖啡機等為代表的消費小家電產品的銷量近年來不斷增長;另一方面,原有傳統的家用電器如手機、電視機等銷量依然保持在較高水平,而且隨著產品更新換代不斷加快,舊電器產品加速淘汰。因此,我國電器電子產品報廢量將繼續保持增長。
B、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覆蓋范圍擴大: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指將生產者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條例》規定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單位、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有繳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義務,該基金作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的補貼。現階段,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只有“四機一腦”納入了基金補貼目錄。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EPR)是全球流行的廢物管理制度,EPR的主要思想是生產者要對其生產的產品報廢后承擔責任,要將廢物丟棄后造成的環境損失內部化企業成本,其主要包括經濟責任和回收責任等。發達國家在電子產品、汽車、包裝容器等行業完全實現了EPR制度,并且大幅度提升了這些廢物的規范回收率。在中國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背景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與消費者延伸責任制度將成為有效的綠色法律。2020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明確規定“國家建立電器電子、鉛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因此,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為代表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只會越來越完善,覆蓋的品種從“四機一腦”轉向新九類(監視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吸油煙機、電話單機、移動通信手持機),并會不斷擴大覆蓋范圍。
國家設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是全球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在中國的良好實施,其目的在于明確生產者對電器電子產品的報廢負責,有效促進電子廢棄物回收、規范集中處置與行業技術進步。隨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實施近10年,促進了電子廢棄物處理行業的全面進步,拆解企業技術進步與拆解效率大幅提升,“四機一腦”集中處置率達到60%,行業發展的態勢良好。
中金企信國際咨詢公布的《2021-2027年中國電子廢棄物拆解行業市場調研及戰略規劃投資預測報告》
C、拆解將逐漸走向智能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拆解依然是人力資源密集型的產業,隨著人力成本的大幅度上升和中國新一代勞動者的逐漸短缺,再生資源拆解將面臨人員短缺,同時家用電器逐漸往大型化發展(如電視機大屏化,洗衣機滾筒比例增高、冰箱容積增大,空調制冷能力增大),拆解的勞動強度也愈發增強,因此運用人工智能進行家電拆解勢在必行。
運用人工智能進行電子廢棄物拆解具備較強的可行性,主要是電子廢棄物各品類整體結構相似,具有較高的一致性,其差異性通過一定量的深度學習可以自行識別。人工拆解的總體步驟和關鍵識別經驗可以歸納總結為相關數據,進而轉化為人工智能的基礎數據。
電子廢棄物如果進行整體破碎分選,物料的純度會降低,對其進行深度再生利用的難度會增加。采用人工智能拆解能夠做到零部件和大塊物料的分離,提高材料的純度,減少循環利用的難度。此外,運用人工智能,在拆解后期再結合零部件勞損檢測,對一些價值高的零部件可以進行無損拆解,將零部件進行二次利用,從而提高零部件的使用壽命和價值。
(4)廢五金拆解:廢五金主要是指銅、鋁含量較高的廢馬達電機類產品和廢電線電纜類產品。廢五金拆解處理是對這類產品進行拆解,獲得其中的銅、鋁資源。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廢五金拆解業務主要是拆解“四機一腦”產生的廢壓縮機、廢電動機和廢電線電纜,是對電子廢棄物拆解物的進一步拆解。
(5)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行業競爭格局: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行業內企業由于在經營資質許可、資源回收能力、拆解處理技術、再生產品生產、技術研發儲備、資金實力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因此各企業在業務規模、發展狀況、市場影響等方面發展也不盡相同。隨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的實施,“四機一腦”拆解領域的規范處理率達到60%。規范拆解領域的拆解企業有109家。按照2020年度的申報規范拆解量,排名前三的拆解企業依次是中再資環、格林循環、格力電器,其他規模較大的拆解企業包括啟迪環境、北京首創、華新環保、陜西安信、大地海洋、TCL、威立雅。
在非“四機一腦”拆解領域,規范化拆解企業拆解量較小,未構成主力。雖然我國電子廢棄物綜合利用行業正逐漸向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邁進,但就數量而言,小規模、低水平的回收商和處理商仍占絕大多數。